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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管理学院本科四年级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

时间:2017-05-05 17:41   浏览数:次   来源:  

为加强本科四年级学生教育管理,根据管理学院教学安排,为促进学生充分就业,高质量、高标准、高要求完成毕业设计及论文撰写等工作,依照《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学生请销假办法(实行)》、《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、《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》等学生教育管理制度规定,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适用对象

管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
二、离校外出实习请假程序

1、外出实习者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经指导教师、班主任、学工办主任签字确认后,方能离校。

2、毕业生外出实习,若实习为学院组织的集体实习,则由实习带队教师办理集体请假。若实习为分散实习,即非学院组织的集体实习,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须办理请假手续,具体流程如下:学生须向指导教师进行书面申请,申请内容包含:(1)实习理由及实习起止时间;(2)提供实习证明,含实习单位名称、详细地址、联系人及电话,实习证明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;(3)保证按学校相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;(4)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联系方式;(5)外出人身财产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,并征得家长同意。分散实习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,学生须将请假条、申请书交学工办存档,复印件由指导教师留存。

3、班主任签署意见,核实学生是否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及返校时间。

4、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签字,核实学生是否已签约,签署劳动合同或持有接收函。

5、学工办主任签署意见:学工办主任视学生请假时间,请假7天以内行使审批权,请假超过7天的报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批。

6、学院领导审批。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根据情况审批学生是否可以外出实习。

7、签订协议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:建议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书面协议,明确责任、权利和义务。协议一式三份,学院、就业单位和学生个人各一份;建议学生(或实习单位为学生)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

8、销假:学生返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,同时到指导教师处报到。

三、其他外出请假程序

其他外出(离开学校)请假包括参加面试、招聘会、考试,事假、病假等,请假具体流程如下:

1、学生填写请假条,说明请假原因、请假起止时间。

2、指导教师签字: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请假的具体情况和毕业论

文的进展情况,签字是否同意学生请假。在学院未分配论文指导教师前或者学生请假时间在3日内(含3日)的,无需指导教师签字审批。

3、班主任签字:核实学生外出情况是否属实。

4、学工办主任签字:学工办主任视学生的请假时间,请假7天以内行使审批权,请假超过7天的报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批。

5、销假:学生返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,如有指导教师审批须到指导教师处报到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1、毕业班学生返校后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等相关规定,全面禁酒,宿舍禁烟,严禁聚会。学院将不定期进行夜不归宿和卫生检查,夜不归宿者将按照学校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分。毕业班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进行指纹签到,具体签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。

2、逾期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以旷课论处,以每天旷课6学时计算,累计旷课总数达到学校相关处分规定的将给予违纪处分。

3、学院将不定期抽查学生在校状况。

4、本办法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本规定与学校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,以校发文件为主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太阳集团城官网1407管理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5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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